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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東都市計畫(原工十一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4-30
  • 修改時間:109-05-21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095211559A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東都市計畫(原工十一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09年4月30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 :(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