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0065069B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縣轄部分(寶山鄉)(第一階段)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11月22日台内營字第1100817488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0年12月1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 文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