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5214323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擴大及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第一階段)案」暨「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之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5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2月24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產業發展處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