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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擴大及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第一階段)案」暨「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之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12-24
  • 修改時間:110-12-23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5214323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擴大及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第一階段)案」暨「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之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5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2月24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產業發展處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