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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變更新豐(新庄子地區)都市計畫(重製專案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1-04-01
  • 修改時間:111-03-31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新鄉建字第1113400177號

主旨:為辦理「變更新豐(新庄子地區)都市計畫(重製專案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內政部107.1.22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4月1日起共30天。

二、公告地點: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豐(新庄子地區)都市計畫範圍內各村辦公室。

三、公告計畫範圍:新豐(新庄子地區)都市計畫(重製專案通盤檢討)

四、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1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點於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三樓會議室(新竹縣新豐鄉新市路93號)舉辦座談會。

五、都市計畫圖請至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參閱(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六、任何公民與團體於公告期間內如對本案有任何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建議事項、位置、理由及地籍圖說等資料向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提出,公告意見表請至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下載(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供作通盤檢討規劃之參考。

鄉長 許秋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