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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新竹縣簡易自來水系統營運補助作業計畫」
  • 上版日期:112-11-01
  • 修改時間:112-11-01

    本府為保障偏遠地區民眾用水權益,並協助使用簡易自來水地區系統營運管理正常化,目前除了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補助申請及管考作業要點」辦理「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易自來水系統營運計畫」外,特展延「新竹縣簡易自來水系統營運補助作業計畫」申請補助期間至年度經費用罄止(年度計畫經費用罄時,本府即公告停止受理),以達扶助簡易自來水事業之持續性及穩定性。

    另自113年起,本府簡化申請應備文件,縮短受理審核通知補正之時間,編列經費補助簡水管委會自主營運相關業務,補助對象為簡易自來水事業及轄內有簡易自來水系統之鄉鎮市公所,補助項目包括巡檢人員保險與裝備、水質檢測與蓄水設施清洗、簡易修繕及備料等,請申請單位檢附應備文件(如附件)函文或自行向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申請,補助計畫詳細內容可撥諮詢電話 (03)551-8101分機6174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