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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新竹縣商圈組織補助實施計畫」
  • 上版日期:113-02-06
  • 修改時間:113-02-06

一、依據「新竹縣商圈輔導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申請時間為113年2月5日至113年3月22日止。

三、第一階段計畫補助款倘有結餘,將視結餘款狀況辦理第二階段計畫申請。凡符合申請資格,且未以同計畫通過補助者,即可申請第二階段補助,第二階段採隨到隨審,不限於未獲補助之商圈組織,且計畫執行期間不受實施計畫期程限制,以核定公文說明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