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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新竹縣中小型企業智慧用電行動計畫」第四次公告
  • 上版日期:113-11-25
  • 修改時間:113-11-25

新竹縣政府為持續輔導服務業者改善老舊設備,特訂定「新竹縣中小型企業智慧用電行動計畫」,推廣智慧用電管理應用,提升服務業能源使用效率及降低用電量,達到節能減碳之目的。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20截止(以本府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補助對象

  1.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設立且營業於本縣轄內,電力契約容量小於800瓩之中小能源用戶
  2. 符合能源管理法第八條「指定能源用戶」者得為優先補助對象。

補助項目

  1. 針對有翻新裝潢之老舊服務業場域,推動「店面節能」+「用電智能管理」,同時達到源頭節能及智能行為管理兩大效能。
  2. 店面節能:得就能源使用習慣、最適燈具數量、店面隔熱、用電設備選購等議題探討,規劃及執行最適節能改造方案。
  3. 用電智能管理:應用智慧能源管理系統量測、分析能源使用情形,彙整資訊供管理決策運用,並且透過持續性紀錄及計算,逐步建置最佳的用電模式與用電管理,以達到降低整體用電、抑制尖峰等目標,其功能應包括用電資訊可視化及自動化節能管理,系統元件應包括電表及其他感測器、通訊網路、資料處理與儲存平台等。
  4. 最高補助金額(含稅)為新臺幣55萬元整,且未超過該計畫執行經費50%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