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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發布實施「劃定新竹縣竹東鎮竹東段竹東小段359-4地號等21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特此公告實施
  • 上版日期:115-03-05
  • 修改時間:115-03-05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產都字第1150004389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劃定新竹縣竹東鎮竹東段竹東小段359-4地號等21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特此公告實施。

依據:

一、114年12月5日新竹縣第34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9條及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5年3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公告閱覽網址:

1、新竹縣政府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關鍵字查詢本計畫案名。

2、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網站:(https://iedd.hsinchu.gov.tw/)「公佈欄」→「公告訊息」或關鍵字查詢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