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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中古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 修改時間:108-07-01

1、中古屋買賣應要求賣方及仲介提交不動產產權說明書及不動產標的物現況說明書。 2、不動產標的物現況說明書僅針對海砂屋、輻射屋及凶宅有名列說明事項,故針對嫌惡設施(如:高壓電塔、殯葬業…等等)買方應到現場確認,評估自身嫌惡及容忍的程度後,再簽訂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