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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於112年3月20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以免納管資格遭駁回;另本府訂於112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本府3樓第二會議室舉辦「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儘速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說明會」,請踴躍報名參加。
  • 發布單位:工商發展科
  • 發布單位:產業發展處
  • 修改時間:112-02-18

  依據109年3月20日實施之新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5條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應於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已納管之未登記工廠依經核定之工廠改善計畫內容完成改善後,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除得准予接水、接電及使用,取得與合法工廠相近地位外,免受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等法規處罰。位於非都市土地者,可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位於都市土地者,可申請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後續更可申請一般工廠登記。

  提醒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倘逾期未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除依法駁回納管申請,其已繳交之納管輔導金不予退回外,將通報環境保護、消防、建築管理、土地、農業及其他有關機關、公布於經濟部網站及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為確保企業永續經營,請把握最後期限(112年3月19日適逢假日,故順延至3月20日前),儘速向本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發展科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為利業者於期限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經濟部提供工廠改善計畫大綱格式及範例(詳如附件),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於初步填寫工廠基本資料,並切結儘速補送詳細改善內容後,即可送件至本府,經收件確認後,視同已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為協助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尚未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本府訂於112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本府3樓第二會議室舉辦「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儘速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說明會」(詳如附件),說明會將提供工廠改善計畫撰寫諮詢與現場收件服務,請踴躍報名參加。

  未登記工廠輔導資訊,請至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網頁(https://iedd.hsinchu.gov.tw/)首頁/業務專區/特定工廠登記及未登記工廠專區查詢或下載利用,或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參閱相關規定。

  如仍有疑問請逕洽「新竹縣未登記工廠輔導服務團」服務專線電話:03-5518101分機6120林小姐或分機6121張先生,電子郵件:tisdpa2023@gmail.com,並歡迎加入LINE@線上服務,帳號@388uhiod。